近日,根据《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市管企业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济国资财监〔2018〕11号)、《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权属企业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运河煤矿对2018年6月30日以前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该矿成立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组,全面梳理每一笔往来款项、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时间、经济事项内容、形成原因,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针对建矿时间长,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催收难度大的现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切实可行的清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内容,依法依规进行解决,建立定期调度联络机制,汇报清理进度,制定奖惩措施,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成效。
通过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有效盘活现有资产,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降低财务风险。
█ 运河煤矿 岳宗英 丁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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