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汇报,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后认为《初步设计》内容齐全、资料完整,分析论证充分,设计方案总体合理可行,基本达到了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提出的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与济宁市发改委 “济发改许可〔2016〕352号文《关于本工程批复》”基本一致。该审查意见主要包括航标工程、护岸工程、概算、工程标准及建设规模等8个方面内容。
目前,设计单位正根据防洪评价和与会专家、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
据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京杭办和济宁市港航局、梁山县交通运输局、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共同参加了当天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
■ 集团机关 胡景 王传钧
受理本司相关的咨询、意见、建议、投诉等事宜,请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以便于沟通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