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保障企业资产的可控管理,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物资,提高物资的周转率和利用率,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压,运河煤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流程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该矿成立了物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物资库存管理的监督、执行和考核等工作。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类物资升井后,根据所辖的卸车范围,由责任单位持鉴定单联系物质管理科和机电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在现场进行分类鉴别,上井物资分为:暂存备用、待修和报废处理三大类,并制定出了详实的升井物资管理流程图,使责任范围一目了然,清晰可见。
为加强责任心,达到各类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账物相符的目的,该矿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加强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物资管理各环节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和科学完善的操作流程,从而达到了统筹管理、责任明确、过程受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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