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城煤电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加强驻矿盯守文件精神,对各级管理人员年底前在矿值守工作进行了七大硬性规定,确保矿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规定要求,各生产辅助区队区长、书记、各安全生产职能科室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机关后勤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全面参与在矿值守工作;在矿值守人员离矿一律向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矿主要负责人请假,严格执行矿值带班制度、全覆盖跟班制度、AB岗签字和离矿签字制度;对矿值守人员回家次数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并且要求明确回矿时间,保证充足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在矿值守;同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盯靠,严格落实“四勤”、“四到位”、“六必到”工作要求,紧抓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关键时段,坚决确保安全生产。
七项规定每一项都掷地有声,为在矿值守人员戴牢了“紧箍咒”,为最后关键时刻矿井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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